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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钟志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清远头条 2021-02-23


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钟志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志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贪欲膨胀,以借贷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高额利息,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扰乱市场秩序。

钟志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志文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钟志文简历

钟志文,男,汉族,广东连南人,1977年12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
 
  • 2009年5月任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2011年1月任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党委书记、镇长;


  • 2011年2月任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期间:2010年12月挂任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时间一年);

 
  • 2016年1月任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 2016年3月任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 2016年4月任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 2016年10月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委常委;

 
  • 2016年11月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 2019年5月被免去连南瑶族自治县委常委、委员;

 
  • 2019年10月辞去连南瑶族自治县副县长。


来源:清远廉信责编:郑慧苗 值班副总:张瑞 监制:刘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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